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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土地估评师注册
1、土地估价师注册由土地评估机构将注册申请人申请材料报工商注册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估价行业协会。
2、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估价行业协会对申请注册材料进行审查并按编号规则进行编号,将符合注册条件的报送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备案汇总。
3、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将注册土地估价师名单报国土资源部后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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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业务如何
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的业务范围有:
(一)制定、实施土地估价、登记代理行业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建立各项自律性管理制度,形成完善有效的行业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
(二)承担土地评估、登记代理中介机构和人员执业资格认定,以中介机构执业注册、土地估价师和土地登记代理人执业登记的方式实行市场准入,实施行业自律管理;
(三)负责会员的管理及组织联络,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维护行业利益,提升行业地位,保障土地估价师、土地登记代理人依法执业的权利,代表会员向有关部门反映诉求;
(四)组织土地估价、登记代理理论、方法和政策的研究与交流,制定土地估价和登记代理专业技术指南,为会员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信息服务,开展业务培训和考核,向社会提供专业咨询服务,提升行业的整体技术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
(五)根据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的安排与要求,具体组织实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和实践考核工作;协助业务主管单位组织实施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考试;
(六)协同业务主管单位开展对土地评估、登记代理中介机构和人员执业质量的监督检查,并按有关程序对违反土地估价、登记代理行业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的协会会员进行相应处理或处罚;
(七)受理土地估价、登记代理业务活动中发生纠纷的调解和裁定;
(八)建立土地估价师和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土地登记代理人和登记代理中介机构信用档案;
(九)编辑印发土地估价、登记代理书刊、资料,开展与国内外各相关组织的合作、交流与宣传工作;
(十)建立交流合作平台,协调相关单位会员合作开展涉及全行业的自律工作;
(十一)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委托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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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房地产业协会机构全啊!
主管部门: 河南省民政厅
电话: 0371-87026178
邮箱: nanfangxie@163.com
地址: 河南省郑州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8号储粮大厦1单元23楼60号
领导成员: 省房地产业协会会长:黄旭升
省房地产业协会秘书长:姜鹏飞
机构设置: 办公室、信息部、宣传培训部、政策研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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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房地产业协会好吗!
河南省房地产业协会成立于1993年,是河南省内从事房地产业开发经营、管理、研究等企事业单位和部门根据自愿的原则,联合组成的全省性行业组织,是依照法律规定经河南省民政厅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协会业务主管单位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协会现有全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地市房协及地市房地产管理部门等单位参加的会员单位 680余家。协会根据章程建立了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下设秘书处、编辑部、专业委员会等分支机构。
协会的宗旨是:本会宗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代表会员意愿,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为会员提供服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推动企业互相之间的交流、合作与创新,沟通会员与政府、社会的联系,保障行业公平竞争,提高城乡人民居住水平,促进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
协会在政府主管部门和会员之间起桥梁和纽带作用,传达政府的政策意图,承担政府委托、交办的事务,反映会员单位的愿望,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为会员单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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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态度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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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城乡房产管理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房管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工作目标、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后勤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二)政策法规处(挂行政审批处牌子)。
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负责房产管理行政执法的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工作;
负责全市公房管理和落实私房政策工作;
负责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和公共住房管理工作;
承办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三)市场监管处。
拟订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和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负责监督管理房产中介服务行业;监督存量房交易资金及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调处房产交易纠纷;负责组织实施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
(四)产权管理处。
负责全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房屋登记机构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房屋登记管理政策;负责房产测绘成果审核;负责推进农村房屋产权制度改革。
(五)物业管理处。
拟订全市物业管理政策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监督物业服务招标投标、承接查验、进驻与退出等活动;负责建立和管理物业服务机构信用档案和物业服务人员执业名册;监督新建住宅物业保修金、建筑物及其附属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工作;监督房屋装修结构安全管理和白蚁防治管理工作。
(六)产业发展处。
负责全市房产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研究,拟订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编制产业发展规划、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提出调控和发展房地产市场的政策建议;
建立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推进全市房产行业信息化建设;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科技管理工作,指导行业科技管理工作;
负责全市房产管理的综合统计工作。
(七)财务处。
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预决算工作;
监督检查直属单位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监督直属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
监督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固定资产。
(八)审计处(挂纪检监察处牌子)。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内部财务收支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九)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队伍建设、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机关党的组织按照党章和市委有关规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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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城乡房产管理局的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责调整,市房管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市场、房产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拟订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牵头全市住房保障和棚户区改造工作,并负责监督管理;负责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承担组织实施全市危旧房、棚户区改造的责任;
负责开展城乡住房状况和住房供求情况调查。
(三)负责推进农村房屋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房地产市场体系。
(四)承担规范和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负责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和预售合同备案登记管理;负责房产转让、房屋租赁、房产抵押和房产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市场信息调研、监测分析,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
(五)负责城乡房屋权属登记和档案管理工作;
负责制定全市农村房屋登记管理和房屋产权流转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公房管理和落实私房政策工作。
(六)负责制定物业管理政策和规范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全市物业管理活动,负责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监督新建住宅物业保修金、建筑物及其附属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工作。
(七)负责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房屋拆迁许可管理和房屋纠纷裁决工作,承担监督管理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和拆迁单位的责任。
(八)负责城乡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房屋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负责房屋装修结构安全管理和白蚁防治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市房产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